其實這是一個妹妹大約在半年前
看粉專找到 進而委任我的當事人

案件內容大概就是
交友軟體上遇到詐騙集團
詐騙集團花了非常久的時間
慢慢取信這個妹妹
再用兩個人的未來作餌
叫妹妹提供銀行帳戶及密碼
參與一個假的投資計畫
然後跟妹妹承諾 賺到錢兩個人的幸福世界就會從此展開
但這一個舉動….
讓妹妹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上百萬的債務可怕風險
到這邊聽起來都覺得還可以
但本案最大的問題是妹妹也曾多年前 被詐騙集團騙過銀行卡
老實講
光是妹妹之前有被騙銀行卡此事
就足以讓地檢署逕行起訴
因為在大部分地檢署的認知就是
「我們之前放你一馬 你還不學乖 這次就起訴你 讓你徹底乖乖」
此案甚是難辦
但最麻煩的還不只如此
屋漏偏逢連夜雨
我們在地檢署開庭時才知道妹妹還有案外案
一個涉及虛擬貨幣的案外案
而且毫無準備時間
我們需要快問快答
freestyle當場解釋 該案經過
但我們根本偵訊前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實在是很煎熬這個案件
我的小助理也是為了要處理這案件
煞費苦心整理那個多如牛毛的對話紀錄
一整天看的眼都花了
但其實我們真的也只能盡力
難以保證案件結果
最後在我們書狀連發的情形下
檢察官最終給妹妹不起訴了
希望妹妹 下一次不要再涉入人頭帳戶案件了
不然下一次丘律師恐怕也沒那個勇氣接案了
丘律師の心得:
詐騙集團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