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有在議員服務處諮詢
就有遇到一位民眾遭遇了常見的問題
雇主惡意開除員工!!
這真的是勞資爭議最常見的第一名
解法也不太一樣
我這位當事人希望能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資遣費」
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能幹嘛?

非自願離職書能幹嘛?
Ans:拿錢! 而且還不少!
但很多人不知道「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好用之處
就是
#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可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拿錢錢
#最高可向離職退保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
#最高可核發9個月
這律師一聽就知道非拿不可!!!

勞資案件金額都不大
當事人聽到律師費就嚇到腿軟退縮
#但小案件其實可以透過請律師幫忙寫狀即可
後來幫這個當事人寫狀並遞送
才一個多月
對方收到起訴狀以後就乖乖認賠
我當事人也拿到該拿的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囉
真的是恭喜我這位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