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談談大家遇到法律問題後第一個疑問
什麼時候該請律師?
什麼時候該省錢自己打官司?
Ans:個案判斷,但我整理成下列幾個要素給大家判斷

標準一:影響到正常生活步調(心理界線)
這是我覺得最重要的!!
有司法案件後其實多少都會影響正常生活
但每個人抵抗力不同
有些人感覺到壓力後
整個生活步調改變
每天被自己的煩惱困擾
影響到正常生活步調
這種我覺得就有必要請律師
畢竟律師可以消化掉
很多當事人幻想出來的不存在困擾
標準二:案情無力負荷,專業係數太高
坦白講這類案件
大多是當事人根本聽不懂法官在幹嘛
ex:「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給付工程款」、「剩餘財產分配」
為了避免權益喪失
盡可能還是請律師吧
畢竟開庭的專業術語會多到你認為自己外國人
完全聽不懂法官在幹嘛
當然如果你開過一次庭
你也聽不懂檢察官or法官在幹嘛
那就是你該請律師的時候了
標準三:刑事案件或是民事金額過高
以刑事案件而論
有很高機率入獄也是建議請的
基本上最重本刑超過3年的 就要考慮考慮了
(妨害名譽、過失傷害的入獄機率就相較比較低)
民事請求金額如果超過100萬的
請不要猶豫 就趕快去找律師問一問
反面來說
#民事案件如果你的所得低於20萬的
#我就不太建議請
#最多就是請律師寫狀
不然拿到的錢律師費就占一大把了
請律師是請心酸的嗎
丘律師の心得:
當然實務上還是很多當事人考慮的要素啦
#對造有沒有請律師
#法官直接諭知去諮詢律師啦….
難以一一論述
請律師的好處就在於
#你可以用權利最大化+機率最大化的方式處理您的案件
#很多時候當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有啥
#律師補上去以後
#所得也常常超過律師費
不過 省錢也是重要的
例如車禍、妨害名譽、過失傷害這種我都是覺得當事人可以自己面對的~
大家還是要看心理界線+經濟狀況而定啦
#沒有一個案子是必定要請律師
#不過律師處理下去基本上勝率是會高於一般人的
大家有遇過什麼狀況是你覺得要請律師的?
或是覺得什麼情況下絕對不用請律師
都可以在底下分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