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講到共有土地就是一個很大的坑
非常非常容易發生紛爭
然後上法院的機率極高

故事是這樣的
伯伯跟其他人共有一個土
結果別的共有人在上面蓋房子了!!!
伯伯怎麼勸對方 對方都不理
這麼簡單的案情
但其實又牽涉到法律適用的先後順序
伯伯先請求對方拆房子 還他地
但結果對方馬上反制 請求法院把土地分割
所以這時候伯伯的請求是否還有理由?
過程繁雜異常
卷又大又厚
結果伯伯敗訴 土地就這樣被占走
前面的官司我也沒牽涉其中
伯伯找到我的時候
已經是二審判決完了
山窮水盡之時…
只剩上三審這一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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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又稱最高法院
除非二審法官適用法律有錯誤
不然不輕易發回
而且還強制律師代理
非常非常具有挑戰的case
本案經歷一年多
但最終三審還是把案件發回了
還好我們的法律見解獲得最高法院的肯認
也是恭喜伯伯案件出現一線生機
丘律師の心得:
#大家會有共有土地的困擾嗎?
#如果有也歡迎在底下留言
人數很多的話
我們再來個連載寫這部分的議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