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遺囑寫了還不能這樣分?

家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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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談談大家最常見的誤區

很常見長輩會在自己離世前

準備好一份遺囑

內容寫上:「老三對我比較好 我要把全部財產給他」

所以真的長輩離世後

老三可以取得所有遺產嗎?

Ans:❌NO

法律上有一種東西叫做「特留分」

特留分是啥?

#就是繼承人最低可取得的遺產限度

#就算是遺囑也不能剝奪

規定是在民法的1223條

如果遺囑有侵害到特留分!

#其他繼承人是有請求遺產最低限度的權利的!!!!

#簡單講老三是沒辦法取得100%遺產的​

立法用意就是怕長輩分配財產不均

離世以後爭吵不斷

所以也請有遺產規劃的長輩們

如果真的把遺產全部給某個小孩

請「生前」就贈與 或是安排好

如果只是單純想使用遺囑達到這個效果

在民法上是不行的喔

大家有遇過什麼遺囑的相關案例嗎?

或是有朋友遇到這種狀況

記得趕快提醒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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