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大家都在熱議律師洩密這個話題,正好前一陣子,高雄法院
就發生了一件新聞報得很大的案件,甚至花了超過200頁
寫判決!今天就來幫大家簡單整理一下法院到底怎麼說。
案件背景
(114年度金訴字第60號)
這個案件的主角是一位資深律師
,不但有執業資格,還曾經擔任過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但他和詐欺集團成員的私交實在太好了,好到最後自己都陷進去
。
他做了什麼?![]()
第一次洩密
是在他陪同被告洪某接受警方偵訊後,立刻透過LINE告訴另一位同案的張姓被告,警方已經扣押了贓款
,這個資訊隨後被媒體爆出來。
第二次洩密
,這位律師直接將另一名嫌犯的偵訊內容
和藏錢的密碼
,透過LINE傳給了犯罪集團成員,還把整份偵訊筆錄上傳到自己的雲端空間
。
法院看法
法院認為雖然律師不是公務員,但律師職業上所知的偵查內容都必須嚴格保密,絕對不能洩漏給任何無關的人
。
這位律師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明顯違反律師的職業道德和偵查不公開原則。
並說明
因為最初這些資料屬於案件核心機密,洩密行為本身就已經構成犯罪。
判決結果
?
最終,高雄法院判這位律師洩密罪成立
,判處
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並要求支付17萬元給公庫。
丘律師想說的話![]()
老實說,「什麼叫洩密」以及「洩密界線在哪裡」,這
些問題在實務上一直都很模糊![]()
最近律師公會嘗試發布一些更清楚的準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一下看看。
最近幾年,律師界真的風波不斷
當然,事發必有因。
#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好好明確地訂出「洩密界線」跟「律師執業準則」
,
幫大家畫出一條清楚的紅線。
這樣才是真正幫助律師行業更加健全吧!![]()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難免會接觸到一些「不能說的秘密」![]()
這條「保密紅線」到底該怎麼拿捏才不會踩雷?
大家認為:
律師應該無條件守住所有偵查資訊?
還是有些「特殊情況」可以通融?
歡迎在留言區一起討論![]()
也歡迎轉發給你身邊的法律人、準律師或法律系的朋友,大家一起釐清這條模糊界線吧~~